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19-09-05 23:10:26 點閱:854
「涉性別事件之學校不適任人員通報資訊蒐集及查詢處理利用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8月27日以臺教學(三)字第1080114362B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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