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佳節(108年9月13日)將屆,敬請依說明事項加強辦理廉政倫理規範之宣導、報備及登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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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告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19-09-12 22: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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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佳節(108年9月13日)將屆,敬請依說明事項加強辦理廉政倫理規範之宣導、報備及登錄事宜
一、 |
依據彰化縣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暨本府108年廉政工作計畫辦理。 |
二、 |
中秋佳節期間,請向貴屬同仁加強宣導「彰化縣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相關規定,本府員工遇有與職務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等情,除有本規範第4點或第7點第1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單位主動登錄,共同建立公務員保護機制,杜絕不當餽贈、關說、應酬等爭議;若有任何前述相關疑義時,歡迎洽詢各級政風單位(兼辦政風業務)人員之諮詢服務。 |
(一) |
依行政院105年12月19日院授人培字第1050062475號函,自106年1月1日起各機關(構)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學習時數規定20小時,其中10小時須完成當前政府重大政策、法定訓練及民主治理價值等課程,並以數位學習為優先;「廉政與服務倫理」為「民主治理價值」課程內容之一,請鼓勵同仁(或依機關屬性規劃為必修)適時運用上開數位學習平臺之「廉政與服務倫理專區」選修相關課程。 |
(二) |
選讀方式得以『廉政倫理』為關鍵字搜尋;或以課程名稱搜尋法務部廉政署製作之「廉政三護.阻斷圖利」、「我國廉政政策」、「公務員廉政基本認知」、「公務員法律責任及案例說明」及「圖利與便民」等線上學習課程。 |
五、 |
檢附「彰化縣政府員工廉政倫理規範」(附件1)及「廉政倫理事件登錄表」(附件2)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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