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08-26 09:39:29 點閱:197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05137號函及教育部110年8月20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07081號函辦理。
二、依據彰化縣教育處110年8月23日行政公告11006975辦理。
(一) 入校條件
1.教職員工疫苗第1劑接種滿14日或提供快篩陰性證明
【備註】依照教育部指引QA
(1) 本縣教職員、校園工作人員未接種疫苗或於8/18後接種疫苗者須快篩。
(2) 快篩可以使用居家快篩試劑,或至縣市政府設立之免費篩檢站(需先預約)方式提供 3 天內快篩結果證明。
(3) 上班首日前三日快篩證明,居家自行快篩,以開學日推算前三日(日曆天),須提供8/29日後證明;至縣市政府所設快篩站快篩(請檢具健保卡、相關職業證明文件等於服務時間內至本縣快篩站點,站點資訊如附件),以工作日/報告日計算,須提供8/27日後證明。
2.家長及訪客原則不入校。
3.發燒者、急性呼吸道感染者或具COVID-19感染風險者,禁止入校。
(二) 個人衛生
1.每日量三次體溫【上學前、入校、下午上課前】。學校隨時關心學童身心狀況。透過校網、臉書或班級群組公告訊息,請家長在家就要量測孩子體溫,如發現孩子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應主動通報學校,並落實生病不上課。如發現學生到校後有發燒、咳嗽或非過敏性流鼻水等呼吸道症狀,應請學生立即戴上口罩,以避免傳染他人,並應安置於單獨空間或與他人間隔1公尺以上的地方,以及維持空間通風,並安排專人陪同等候家長帶回休養並就診,於當日回報就診結果。
2.除用餐及飲水外,全程戴口罩,勤洗手、遵守咳嗽禮節。
(三)消毒通風
每日定期針對教室、盥洗、交通車等常用空間清消,交通車造冊、固定座位,保持環境通風,開冷氣時對角處要開窗至少15公分。
(四)大型集會
以線上方式辦理開學、週會或迎新活動。開學後其他大型集會活動如採實體辦理,須依據公眾集會指引辦理,超過室內80人、室外300人時,須提報防疫計畫。
(五)教學活動
固定座位及落實點名、禁止併桌;音樂課不吹奏、體育課不肢體接觸;不共用設備器材,或輪替前清消。
(六)餐飲防疫
1.飲水機定期清消,禁止以口就飲。
2.教室內用餐,學童取餐後,於個人座位食用,使用隔板,不併桌、不交談。
3.廚務人員佩戴個人專用的防護用具。
4.配膳人員固定,配膳過程不說話。班級應以固定人員執行配膳(打菜)作業,落實正確手部清潔、量測體溫、戴口罩、配膳不交談、不嬉戲等防護措施。
5.校內美食街及商店,應遵守「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
六、學校應掌握教職員工生出缺勤狀況,倘有發燒、咳嗽、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症狀,或有腹瀉、失去嗅、味覺等相關症狀,請其盡速就醫,在家休息避免外出,落實不上班不上課。如經醫生判定為疑似或確診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應於24小時內進行校安通報及校園疑似傳染病通報系統通報。
七、為提升本縣疫苗接種率,本府開學後仍須辦理社區疫苗接種事宜,請各校配合出借校園場地,並請先協調人力輪值事宜,安排主管層級行政人員輪流擔任現場指揮官,巡視場地,並另安排巡場人員協助場地管理事宜(開啟空調設備、開關門等)。前開社區疫苗接種事宜如有人力支援需求,本府將以簽收公告通知各校調派人力支援。
八、 請善用學校網頁、跑馬燈、FB、LINE群組等,持續公告相關防疫訊息。
九、 配合各區督學到校實地輔導與防疫訪視,持續給予學校關懷及支持協助。
十、 學校新生訓練、親職座談、家長會等活動,請以視訊辦理。
十一、游泳教學課程,如需辦理須亦須落實「游泳池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及教育部體育署相關防疫政策規定。(本府前已請各校於必要時變更契約調整游泳教學時程調整履約期程或教學次數至多酌減1次,惟須注意於學期間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