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1-09-07 16:20:23 點閱:498
本校課桌椅管理維護辦法如附件檔案,請愛惜公物,共同維護公共資源
彰化縣立大村國民中學學生課桌椅使用管理維護辦法
經110年9月6日簽呈校長核准後實施
一、目的︰
(一)提供適合學生身體發展之課桌椅,並維護學生視力。
(二)瞭解新型課桌椅特色、型號規格及更換程序,進而發揮其功效。
(三)培養學生愛惜公物的情操,落實公物保管責任制度,以延長課桌椅使用年
限。
(四)落實課桌椅保管維護使用,以提昇教育品質。
二、實施辦法︰
(一)各教室課桌椅由總務處統一編號並調配。
(二)開學時,總務處依導師提供之學生身高表,將桌椅點交給各班,導師依學
生身高,分配適合之型號交學生使用與保管,並登錄,做為總務處檢查依
據。
(三)學期中,發現課桌椅型號已不適合學生身高,導師得做適度調整,或請總
務處調配。
(四)各班級座次調整時,學生應攜帶個人課桌椅,就排定位置。
(五)各班教室除保留一套備用之課桌椅外,不得有多餘課桌椅。
(六)學生轉入本校時,向總務處領用課桌椅,並依編列號碼保管使用。
(七)學生轉出本校時,應將課桌椅交還總務處。
(八)總務處於寒暑假時統一檢修課桌椅。
(九)學生使用課桌椅應均衡端坐,不使椅腳懸空並嚴禁用腳踢,不跳躍桌面。
(十)課桌椅之使用嚴禁學生用小刀、立可白、畫筆等於桌椅上畫記、刻字,應
保持桌椅之平整及潔淨。
(十一)每天放學後抽屜整理乾淨,不堆放雜物。
(十二)不靠坐桌邊,使桌角受力失衡。
(十三)使用時如有損壞,應立即修理,並報告導師或班長通知總務處。
(十四)不得無故塗毀編號,否則一經發現由學務處給予適當處分。
(十五)學生保管之課桌椅,倘有故意毀壞情事,除應負責修理或賠償外,並視
情節輕重酌予處分。
(十六)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