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2-06-17 09:49:17 點閱:206
主旨: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視覺障礙融合教育研習班實施計畫」,請依說明配合辦
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6月14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110076530A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及助理人員之視覺障
礙特教知能、特殊需求領域課程規劃、教學能力及所需相
關支持服務技能,以提升教師及助理人員對視覺障礙學生
的瞭解並提高特殊教育服務品質,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
署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本計畫課程如下:
(一) 課程內容包括科技在視障教育的應用(36小時)、視覺障
礙教材製作與教法(72小時)及視覺障礙融合教育實務(18
小時)共計126小時。三門課修業期滿成績合格且缺課時
數皆未逾每門課時數(含)之六分之一者,由國教署核發
研習證明書。
(二) 研習日期:111年7月18日至111年9月20日。
(三) 研習地點: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博愛樓
(臺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29號)為主,僅視障融合教育實
務運作觀摩地點暫定臺北市立五常國小。
(四)報名對象: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學生助理人
員或資源班行政助理,且有輔導視障生者,依以下順序
錄取:
1、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源班正式教師、巡迴輔導
班正式教師。
2、普通班導師,且班上有視障學生者(須為正式教
師)、輔導教師或專任輔導教師(須為正式教師)
3、普通班視障學生之學生助理人員、資源班行政助理或
私立高中特教行政助理。
4、普通班或資源班代理教師,不限科別及教師證,但不
可為兼課或實習教師。
(五) 課程未逾15人報名則不開班;錄取人數最多30人,超過
者依前述錄取順序及送件時間列備取序位。(請就錄取
參與研習者,核予公假登記及協助課務排代)。
(六)請貴校薦派符合報名資格教師參加,並於111年6月22日
(星期三)前將核章後薦派報名表送至彰化縣特殊教育
資源中心輔導組(500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
號),請同步於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special.
moe.gov.tw/study.php)進行報名。錄取及候補名單將
於7月8日(星期五)前通知學校,並同步公告於國立臺
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及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網站
(七)本課程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將依照流行疫
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規範辦理,並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
揮中心最新新聞稿或相關指引公告隨時配合修正防疫計
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