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會專區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2-11-15 14:01:19 點閱:125
轉知「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實施辦法」第3條、第8條、第9條,業經本院於111年11月7日以院授人培字第11130288501號令修正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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