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實施要點」第16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23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12605066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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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2-11-29 16:3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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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培育之大學辦理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實施要點」第16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1月23日以臺教師(二)字第1112605066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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