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3-01-03 11:36:48 點閱:153
彰化縣政府 函 |
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科員 彭伊萱 電話:04-7531437 電子信箱:w1437@email.chcg.gov.tw |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村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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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1年12月23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11050158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本府已完成112年至114年國民旅遊卡發卡銀行遴選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10月28日總處培字第1110023249號函辦理。 |
二、 | 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統一由本府辦理發卡銀行之遴選,本次遴選決議,本府暨所屬機關及學校(警察局及消防局除外)以聯邦商業銀行為112年至114年國民旅遊卡發卡銀行,另外本縣警察局及消防局則以玉山商業銀行為112年至114年國民旅遊卡發卡銀行。 |
正本: | 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本府行政處、本府人事處考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