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19-11-20 17:40:54 點閱:625
一、實施期程:108年8月1日-109年4月30日止。 二、實施對象:彰化縣政府所屬國民中小學現職教師。 三、實施方式: (一)教師:輔導參加認證練習班,通過108年度之閩南語中高級或高級認證(B2或C1等級),嘉獎乙次;
通過專業級認證(C2等級),嘉獎兩次。
(二)通過認證等級B2或C1等級以上者當次考試報名費全額補助未達通過標準者,其報名費半額補助。
(三)同一級認證考試獎勵及禮券以乙次為限。
四、請將名冊郵寄至清水國小教導處。
五、檢附獎勵原則、名冊格式及獎勵計畫各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