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會專區 / 張貼者 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3-03-02 15:45:23 點閱:107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增訂在限制轉調期間之公務人員為親自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符合特定要件得不受原轉調機關範圍限制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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