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3-04-11 09:43:25 點閱:93
彰化縣政府 函 |
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科員 彭伊萱 電話:04-7531437 電子信箱:w1437@email.chcg.gov.tw |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村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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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3月30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12012021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主旨(2個電子檔)(本文附件請至本府附件下載區(https://attach.chcg.gov.tw/)下載,附件驗證碼:52N4UQ) |
主旨: | 檢送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之「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112年3月修訂版)及「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Q&A(圖卡版)」(112年3月)各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2年3月28日總處培字第1123025145號函辦理。 |
二、 | 檢附旨揭Q&A電子檔案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