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3-05-03 15:44:41 點閱:124
彰化縣政府 函 |
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科員 彭伊萱 電話:04-7531437 電子信箱:w1437@email.chcg.gov.tw |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村國民中學
|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5月1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120163108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原函影本(1個電子檔) (376470000A_1120163108_ATTACH1.pdf) |
主旨: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下稱人事總處)110年5月6日總處培字第1103001488號函,有關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一案,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
說明: | 依據人事總處112年4月28日總處培字第1123026082號函辦理,併同檢附原函影本1份。 |
正本: | 本府縣長室、本府副縣長室、本府參議室、本府秘書長室、本府各處、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
副本: | 本府人事處考訓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