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3-12-25 11:34:01 點閱:101
彰化縣政府 函 |
地址:5002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專員 陳凱琦 電話:(04)7531829 傳真:(04)7283265 電子信箱:catchchen@email.chcg.gov.tw |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村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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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0日 |
發文字號: | 府教學字第1120511517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共電子檔2份) |
主旨: | 「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合聘教師辦法」,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2年12月18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429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12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20174429D號函辦理。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