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01-24 15:27:45 點閱:136
彰化縣政府 函 |
地址: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科員 陳怡娟 電話:04-7531432 傳真:04-7229145 電子信箱:yichuan@email.chcg.gov.tw |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村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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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1月12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13001733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重申各校寒假期間應落實相關人員差勤管理並遵守上班紀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寒假期間仍常有民眾至學校洽辦業務,行政人員若未按規定時間上下班,將造成民眾洽公不便及徒勞往返等情形,損及民眾權益。 |
二、 | 為避免類此情事發生,請各校加強督導職員及兼任行政職務教師於寒假辦公時間內,仍應依規定正常到班並遵守上班紀律;業務承辦人員請假時,亦應落實代理人制度,以維公務之正常運作。本府亦將不定期派員前往查勤。 |
正本: | 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
副本: | 本府教育處、本府人事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