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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政府 函 |
地址:5000201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承辦人:科員 李佳鴻 電話:7531445 電子信箱:s940937@email.chcg.gov.tw |
受文者:彰化縣立大村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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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1月19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給字第113002789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行政院函及附件(電子檔3個)(本文附件請至本府附件下載區(https://attach.chcg.gov.tw/)下載,附件驗證碼:CKKZ4P) |
主旨: | 行政院調增113年度軍公教員工待遇,並溯自113年1月1日生效,請查照。 |
說明: | 依行政院113年1月4日院授人給字第11300000011號函辦理,檢附原函影本及附件各1份。 |
正本: | 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
副本: | 本府財政處 (含附件) 、本府主計處 (含附件) 、本府人事處給與科 (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