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等5項晉升官等(資位)訓練辦法修正條文業經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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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主任
張貼日期: 2024-03-05 09:3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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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人:科員 黄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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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信箱:ialing@email.chcg.gov.tw |
附件: |
保訓會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18個電子檔)(本文附件請至本府附件下載區(https://attach.chcg.gov.tw/)下載,附件驗證碼:I6RW1M) |
主旨: |
有關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等5項晉升官等(資位)訓練辦法修正條文業經修正發布,請查照。 |
一、 |
依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113年3月1日公訓字第1130002265號函辦理。 |
二、 |
本次修正「薦任公務人員晉升簡任官等訓練辦法」第6條、第8條、第11條條文及第9條附件2、「警正警察人員晉升警監官等訓練辦法」第8條及第11條條文、「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訓練辦法」第11條條文及第8條附件1、「警佐警察人員晉升警正官訓練辦法」第11條條文及「交通事業人員員級晉升高員級資位訓練辦法」第11條條文。 |
三、 |
檢送保訓會原函影本及其附件各1份。上開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已登載於保訓會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csptc.gov.tw)最新消息,俾供查詢及下載運用。 |
正本: |
本府所屬各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本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本縣各縣立高中、本縣各國民中學、本縣各國民小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