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日期: 2024-11-18 15:32:44 點閱:74
說明:
一、依據本縣114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提早入學鑑定暨縮短修業
年限鑑定簡章審查會議決議辦理。
二、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七年級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
(全部學習領域跳級)鑑定報名對象、資格、時間及地點
如下:
(一)報名對象:就讀本縣國民中學或公私立高中國中部七年
級資賦優異學生,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
(二)報名資格:前述資賦優異學生,其七年級上學期全部學
習領域定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轉換成T分數後,全部加
總之分數,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2.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
分等級99以上。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於114年2月12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
中午12時,向原就讀學校報名完成後,再請各校彙整報
名資料,於114年2月19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中午12
時,由各校承辦人至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4樓資優行政
組辦公室辦理報名(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逾
期不受理。
三、本縣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八年級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
(全部學習領域跳級)鑑定報名對象、資格、時間及地點
如下:
(一)報名對象:就讀本縣國民中學或公私立高中國中部八年
級資賦優異學生,且連續接受資優教育服務者。
(二)報名資格:前述資賦優異學生,其七年級下學期全部學
習領域定期評量及八年級上學期全部學習領域前二次定
期評量平均成績,各自轉換成T分數後,全部加總之分
數,需達同年級全部學生正2.5個標準差以上或百分等級
99以上。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於113年12月9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
中午12時,向原就讀學校報名完成後,再請各校彙整報
名資料,於112年12月11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中午12
時,由各校承辦人至本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4樓資優行政
組辦公室辦理報名(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逾
期不受理。
四、簡章函知各校並公告於彰化縣教育處新雲端
(https://www.newboe.chc.edu.tw/-業務專區-檔案下
載-學特科-特殊教育-資優藝才組-資優學生鑑定安置
相關表件)。